技術文章
Technical articles2025年6月7日,安徽省宣城市某公司在檢維修過程中發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05萬元。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現場作業人員擅自違規開展受限空間作業,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身亡,應急救援人員在佩戴防毒面具情況下,盲目施救致使事故擴大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位置事故原因從先后進入事故管道內的3人迅速失去意識的情況來判斷,較大可能為低氧環境造成的“缺氧窒息”。致害氣體中氧含量很低,應為制酸裝置尾氣,尾氣中還有較高濃度的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
事故原因據了解,該企業建設了兩套功能和生產規模相同的胺再生裝置ARU,即ARU6和ARU7,用于從胺水溶液中分離出硫化氫。酸性氣體通過工藝管道輸送到下游的硫回收裝置SRU,以將硫化氫轉化為硫黃。ARU6和ARU7的設備和管道均位于同一區域,與靠近設備一側的管廊共用同一個平臺。事故發生時,ARU6裝置正處于檢修停車狀態,而相鄰的ARU7裝置正常運行并輸送高壓硫化氫氣體。盡管區域裝有固定式硫化氫氣體檢測報警儀(一級報警值10ppm),但因SRU裝置檢修,固定檢測系統未能發揮作用。...
案例一2025年4月3日,海南省陵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海南陵水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經營的堆砂場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場區內的砂土物料堆料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導致場區內的揚塵污染。海南陵水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堆放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密閉、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陵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于對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處罰款5萬元。案例二2025年2月6...
01基本情況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岳塘大隊辦理1起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降塵防塵措施案。經調查,該市岳塘區某工地存在現場降塵設備未開啟,土方覆蓋不到位,道路積塵嚴重,帶泥上路等揚塵防治不到位的問題,屬于施工過程中對施工工地未采取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違法行為。02查處結果湘潭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岳塘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責令該項目施工單位限期整改并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經復查,當事人(單位)安排項目工地...
01案情簡介2025年3月26日,安徽省亳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譙城區大隊執法人員利用無人機高空巡航發現,安徽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項目二標段景觀綠化工程場地內堆放有大量建筑土方,未采取防塵覆蓋措施,執法人員現場進行了幫扶指導,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02查處情況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64條第3款之規定,依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90條第3款之規定,參照《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規則》通用裁量表計算核定,2025年5月2...
2025年8月11日,貴州省遵義市一公司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致2人死亡。經初步核實,該公司外包施工單位員工在未經審批、未通風、未檢測情況下,擅自進入窖坑后暈倒,該公司員工又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情況下進入窖坑內施救,導致事故擴大。近日,貴州省應急管理廳該事故發布通報,通報指出,該起事故是典型的有限空間作業中毒和窒息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問題:一是作業人員冒險蠻干。作業人員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未履行審批程序、未通風、未檢測氣體濃度,作業現場未配備必要應急救援裝備,違規冒險蠻干,導致...
01重大事故隱患2025年5月,廣西某聚膜砂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未wan全收集處理,粉塵量較大,部分生產原料露天堆放。調查認定其存在粉塵重大安全隱患,要求該公司10日內整改。【《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第十一條第三項】02安全風險分析該公司存在“粉塵收集不全”、“原料露天堆放”與“嚴重積塵”三大問題,且沒有采取有關防爆的措施,以上問題精準踩中了粉塵爆炸災難的每一個關鍵觸發點。03強制性要求《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6號...
01案例概況山東省濟南市某三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項目進行時未按照要求采取防塵措施,違反了《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因此濟南市城管局根據具體情況對其三所公司實施了2-3萬不等的行政處罰。02法律科普第十三條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明顯位置公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負責人、監管部門ju報電話等信息,并采取下列防治措施:(一)施工工地周圍應當依照規定設置連續、密閉、硬質的圍擋:塊狀工地應當實施全封閉施工,線性工地應當實行分段封閉施工,特殊情況需要全線施工的應當采取...